問:公積金貸款結清后能否提取公積金償還其他住房貸?
答:職工公積金貸款結清后,且12個月內未辦理其他提取情形的提取業務,可以辦理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本人或配偶名下其他住房按揭貸款。
所需資料
1.借款合同原件(同一套住宅貸款,首次提取時需提供);
2.身份證原件;
3.銀行出具的當前貸款余額及月還款情況的相關證明原件(對賬單、還款計劃表等,有效期一個月,需加蓋貸款機構相關業務章);
4.提取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時,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5.委托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還需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職工通過貴陽公積金APP或微信公眾號進行委托授權的,不需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辦理渠道
1.線上渠道:“貴陽公積金”APP、“貴陽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職工住房貸款銀行為中心數據互通銀行的,主貸人在線上辦理提取時不需紙質資料。
2.線下渠道:貴陽市公積金中心各服務網點、貴陽市公積金中心與合作銀行開設的63個社區服務站等線下網點,具體位置可查看貴陽市公積金中心門戶網站。
注意事項
1.職工12個月內未辦理其他提取情形的提取業務;
2.需先提取主貸人住房公積金,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或共有人住房公積金,原則上提取順序依次為主貸人、主貸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還款額;
3.職工未還清住房貸款的,在滿足提取條件情況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間隔12個月(注對月不對日);
4.辦理提前償還住房商業按揭貸款的,需貸款機構同意其提前償還貸款。
【信息來源:貴陽公積金微信公眾號】
